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的通知
  • 日期:2018年12月12日 16:58
  • 编辑:鲁月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留金选﹝2018﹞1004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概况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聚焦和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培养国家急需、薄弱领域的农业农村应用型人才。项目采取“先立项,后选人”的办法实施。2019年全国计划选派1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二、项目条件

1.基本条件

(1)项目应充分体现本单位在农业农村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养及发挥作用方面的思路、举措,代表本单位国际合作人才培养的实力和水平;

(2)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资格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农业领域世界一流或以农业为优势特色专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实验室;

(3)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已通过协议选派人员出国留学;

(4)对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时应具有意向性工作单位;

(5)项目推荐人员外语水平必须符合项目选派办法条件;

(6)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重点支持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模式,条件学生回国后学用一致,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切实发挥作用。

2.具体条件

(1)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已经取消了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将立足国情、农情,利用高校特色学科在农业专业硕士培养发挥的作用,主要致力于联合培养硕士生的选派;

(2)项目须阐明合作模式及人才培养的具体学制安排、课程设计、特色及学成归国后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就业渠道等;

(3)项目须阐明中外合作方在农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已经开展的合作及执行情况,并介绍已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内容;

(4)项目须阐明在人才选拔机制、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学业跟踪指导、确保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及在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就业等方面的设计与安排。

3.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申报不超过1项,鼓励同一研究领域的不同学院联合申报。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于12月24日前报送《项目申请书》(纸质+电子)、《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电子版)、《项目管理办法》(电子版)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联系人:郭晓鹏      联系电话:025-84395392

电子邮箱:guoxiaopeng@njau.edu.cn

 

《2019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管理办法》及需要提交材料详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