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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8 年寒假社会实践暨优秀学子回访母校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17年12月07日 11:39
  • 编辑: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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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作为学校社会实践学分认定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请根据条件撰写并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成绩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可计 20 个实践学时,活动完成者将发放相应补助。对于支撑材料丰富、报告质量较高的总结给予优秀表彰,并发放相应奖励。

报名时间:2017 年 12 月 7 日—22 日

详见附件。